各位老师:
为做好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(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/港澳台科技合作)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(详情见附件1):
一、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
1.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
围绕先进制造、信息通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海洋经济等江苏重点产业创新需求,支持面向但不限于德国、英国、法国、日本、韩国、俄罗斯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国家,以高校、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。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、科研机构的,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,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。
2.一带一路”创新合作项目
申报单位为高校、科研机构的,申报学院须符合下列条件: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/联合实验室;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(名单见附件2)。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,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的研究方向。每个实验室限申报1项,已有同类在研项目无法申报,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。
3.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
面向港澳台地区,聚焦先进制造、信息通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海洋经济等江苏重点产业创新需求。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、科研机构的,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,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。
二、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
1.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(包含所有的省科技项目)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(定向组织项目除外),但申报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”制项目不受此限制(有在研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”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外),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。
2.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,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,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须以附件形式上传。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。
3.2024年3月21日前。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3)电子版反馈至院办田梦或发送至邮箱zdhxkky@nuaa.edu.cn。
4.2024年3月23日-28日,科研院基础办进行网上审核,项目申请人务必时刻关注项目申报状态,有问题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校内联系人:李臣亮 韩薇 025-84892758
院内联系人:田梦 025-84890010
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)项目的通知.pdf
附件2 bat365官网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、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名单.docx